部门动态
当前位置:部门动态 > 德育处 deyu
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(一)
发布时间:2016-05-10 发布者:学校安全工作科
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(一)
目前天气开始转暖,个别学生会有去游泳消暑的想法,希望每一个同学牢记这句话:“生命安全高于天,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,每个人没有理由不珍惜生命、注意安全。”
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些游泳中的安全常识:游泳小常识。
1、必须在家长(监护人)的带领下去游泳。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,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(成年人),在出现险情时,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。
2、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。中耳炎、心脏病、皮肤病、癫痫、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,及感冒、发热、精神疲倦,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,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,不但容易加重病情,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、意外昏迷,危及生命。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。另外女同学在每月特别期间均不宜游泳。
3、参加剧烈运动后,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,尤其是在满身大汗,浑身发热的情况下,不可以立即下水,否则易引起抽筋、感冒等。
4、被污染的(水质不好)河流、水库,有急流处,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,均不宜游泳。一般来说,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。
5、恶劣天气如雷雨、刮风、天气突变等情况下,也不宜游泳。
福州励志中学安全工作科
2016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