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立志中学
欢迎访问福州立志中学官网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
服务电话:0591-87888072
当前位置:部门动态 > 德育处 deyu

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(一)


发布时间:2016-05-10   发布者:学校安全工作科

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(一)

目前天气开始转暖,个别学生会有去游泳消暑的想法,希望每一个同学牢记这句话:“生命安全高于天,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,每个人没有理由不珍惜生命、注意安全。”

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些游泳中的安全常识:游泳小常识。
  1、必须在家长(监护人)的带领下去游泳。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,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(成年人),在出现险情时,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。
  2、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。中耳炎、心脏病、皮肤病、癫痫、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,及感冒、发热、精神疲倦,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,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,不但容易加重病情,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、意外昏迷,危及生命。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。另外女同学在每月特别期间均不宜游泳。
  3、参加剧烈运动后,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,尤其是在满身大汗,浑身发热的情况下,不可以立即下水,否则易引起抽筋、感冒等。
  4、被污染的(水质不好)河流、水库,有急流处,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,均不宜游泳。一般来说,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。
  5、恶劣天气如雷雨、刮风、天气突变等情况下,也不宜游泳。  

福州励志中学安全工作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5月10日

Z

资源平台